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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恢复产权交易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4】【阅读次数:

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恢复产权交易服务性收费的通知

各交易主体、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恢复产权交易服务性收费的请示》的批复,我中心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恢复全市产权交易服务性收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政策依据
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5〕13号)、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江西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6)》及景德镇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收费。
二、收费执行标准
1.产权交易服务费统一按照省定最高指导价的50%计收(落实降费减负减半收取政策,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相关条款与赣发改公管〔2025〕13号不一致的,以2025年13号文件为准);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所列价格为收费上限,中心在限价内按核定标准收取费用。
2.农村集体产权分类收费:农民个人之间土地流转、签证相关产权交易免收服务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性产权交易依规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收支管理要求
按照赣财税〔2022〕25号文件规定,本项产权交易服务性收入不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不缴财政专户,全部收费收入与对应支出统一纳入中心年度部门预算规范管理。
四、收费纪律规定
中心严格遵照省级文件核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执行,严禁超项目、超限价、超标准违规收费,全面落实各类企业优惠减免、降费减负相关政策。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1.江西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6月3日
江西省产权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收费
项目 成 交 金 额
(万元) 收费标准(%) 备   注
协议
 交易 1000及以下 0. 45 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 少于900元,可有交易双方共同承担,也可经交易双方协商,由一方承担。
1000以上至2000 0. 36
2000以上至5000 0. 27
5000以上 0. 18
竞价 
交易 1000及以下 2. 475 (一)竞价交易时,在收 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的基 础上,另收竞价成交服务费。
(二)竞价交易服务费按 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 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 1800元。可由交易双方共 同承担,也可经交易双方 协商,由一方承担。
1000以上至2000 1.98
2000以上至5000 1.485
5000以上 0. 99
说明:
1、经省政府批准的改制、重组、破产的国有企业,其产权涉及交易的,按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36%为高最指导价;
2、股权类交易的成交额低于股权转让比例相对应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按相对应的标的企业注册资本额参照上述标准收取。